2012年10月12日

搖滾青春夢


從朋友臉書上看到了董事長的故事。看到流淚~~這些故事充滿著青春年少與至情至性。我曾經和朋友分享過自己的故事,看完董事長的故事,我也想起自己的故事。

由於愛寫文章愛亂看書,國中根本沒認真讀書,一天到晚寫些亂七八糟的詩和小說,然後丟去報社亂投稿。還真有幾間報社副刊都採用我的稿子。這下可好,莫名其妙傷春悲秋的少女維特愈寫愈勤,高中沒考上好像也理所當然,讀了五專又繼續投稿去參加學校的文學獎。專一那年我16歲,校內文學獎小說類公佈前三名,第一第二名是專五的學長姊,我的名字出現在第三名。隔年好像就拿了第一名。(不太確定,太久以前的事情了。。。。。)

沒有多久,就有話劇社的學長找來問說,要不要進話劇社,我想想滿有趣就答應了。他們大概覺得會寫小說一定可以做編劇。進社團後學長又說,當編劇不能沒演過戲,先演演話劇再說。所以我還真演過一場話劇。但是好像就一場而已吧。因為,後來開始要寫劇本的時候,我發現我寫完一個故事,大家坐下來開始發言,這個對內容有意見,那個對人物有意見,這個說要改這裡,那個說要改那裡。我覺得很奇怪,如果我照著大家的意思寫,我不就是個打字工人或機器人嗎。所以沒多久我就和話劇社說再見了。

那時候就打定主意,我還是寫我的小說吧。寫小說最單純,只要寫得好,就會有導演或製作人找來改編。那時的我不過16、17歲,大概對戲劇的愛不夠深,決定就此和「戲劇」脫離關係。

年輕的時候愛聽搖滾樂。80年代中後期的西洋流行音樂是搖滾樂的天下。那時最流行的就是Bon Jovi和Guns n' roses。我也不懂什麼是搖滾樂,只覺得搖滾明星就是留著長髮在舞台上鬼吼鬼叫、長得都很帥那樣。

後來加入校刊社,又加入辯論隊。辯論隊有個女同學和我的感情還不錯,我們又都喜歡聽搖滾樂。有一天她和我說,「我們來組團好不好?」

「蛤?」我對她的念頭訝異極了。「可是,我們都不會任何樂器啊?」
「學就好了啊。」
我搖搖頭拒絕了她。我心裡想的是:拜托,搖滾樂手都那麼帥~~我又不是正妹,站在舞台上能看嗎~~~在我膚淺的心裡,對搖滾樂毫無概念,搖滾歌手在我眼中也和「明星」是劃上等號的。

一個人真的對一件事感興趣,就會不顧一切去追求。就和談戀愛一樣。我對搖滾樂的愛大概不夠深,從此也和「玩團」脫離關係~~~

進入社會後,每當遇到一些轉折或變化,總是會想起青春年少這些往事。也時常想起找我玩團那位女同學。

那時候五專畢業,同學們不是考插班大學就是去找工作。聽說她的父母都是大學教授,所以繼續讀書應該是可以想見。

畢業多年後的某一天,我忽然又想起這個女同學,打電話到她家,結果是她媽媽接的電話。

「請問XXX在嗎?」
「不在,請問妳是?」
「我是她專科同學。」
本來想說再另外找時間撥給她好了,她媽媽卻開口問:「妳有繼續讀大學嗎?」
啊?怎麼忽然問這個?「沒有。我在工作。」我說。
我二十歲就踏入社會工作,原因很簡單。家裡沒有錢供我讀書。我畢業那年也順利進了電影公司工作,接觸到多采多姿的世界,一時也沒想到讀書的事。更屌的是,隔年我又如夢般的進入了當年一間西洋音樂雜誌社,還專訪到Bon Jovi~~~誰還會想回去讀書啊~~~想來也是對知識的愛不夠深吧。

「妳以後不要打電話來找她了。」她講完就掛了電話。

很難想像,女同學的母親是抱著什麼樣的眼光在看待世界。但我深深被那句話擊倒。從此真的再也沒有打電話給那位女同學了。

事後我每每想起這件事,總會想著,她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?她為什麼想組團玩搖滾樂呢?

不過因為從此和她失去聯繫,所以,這些疑問也許永遠沒有答案。而答案,或許也不重要了吧。

但是,我和戲劇(電影)、音樂(搖滾)的緣份並沒有斷,進入社會後直至今日仍然藕斷絲連。而且在離開學校之後,我遇見更多精彩的事、更多精彩的人。後來又發現,只要進了社會,都是工人。當打字工人也是有分等級的。例如搭捷運的工人和開賓士的工人。

無論如何,活在當下吧。

link

董事長樂團吳永吉在臉書寫的連載,有樂迷貼在ptt。
吳永吉的臉書原文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JiDongtheChairman
想念冠宇 1﹣13 http://www.ptt.cc/bbs/CHAIRMAN/M.1352604152.A.9E8.html 
想念冠宇 4﹣26 http://www.ptt.cc/bbs/CHAIRMAN/M.1352616939.A.8EC.html

(不想把這篇放在首頁,所以把原PO文時間11月12日挪一個月,放在10月12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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